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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本科生课程过程性考核办法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6-16浏览次数:[]

第一章 总则

课程过程性考核是在整个教学过程中对学生的学习态度、学习行为、过程表现做出综合性考量的一种阶段性全面考核方式。其目的在于使学生明确学习目标,督促学生注重学习过程,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创造性。

第二条  为进一步落实“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教学理念,规范课程过程性考核,丰富考核的内容和形式,发挥过程性考核的导向作用,引导学生关注学习过程,注重学习能力培养,全面提升课堂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过程性考核基本原则

第三条 坚持以学生为中心。教师对教学内容要有总体规划与设计,各教学环节要以学生学习效果和个人发展为中心合理安排考核,注重对学生学习过程的规范和管理,提高学生学习质量和综合素质能力。

第四条 坚持考核方式的多样性。根据课程目标与教学内容实行多样化考核,改变以单一的期末考试为主的传统考核方式,向提高学生综合能力、素质和创新水平的多样化的过程性考核转变。

坚持改进的持续性。课程过程性考核评价结果须及时应用于课程教学和考核改革并持续改进,推动学生综合素质能力和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升。

章 过程性考核方式

过程性考核主要分为平时考核和单元测试。平时考核括随堂测试、课题答辩、交流研讨、课后作业等。单元测试(含期中考试)的考核形式包括知识测验、主题论文、调研报告等

章 过程性考核的基本要求

第七条 平时考核不能包括课堂考勤,应不少于2种方式单元测试每门课程每学期不低于4次(8周课程不低于2次)。

第八条 过程性考核成绩应有明确的赋分标准,且具有足够的区分度,不能流于形式。

第九条 学期初,任课教师应将课程过程性考核的形式、内容和要求等告知学生。过程性考核应记录详实、依据充分、标准统一,任课教师客观、准确、公正地评定成绩。

第十条 过程性考核评价须留存可供查证的书面或电子材料。过程性考核材料由任课老师自行保管。学院督导组将不定期抽查。考核结束三年后方可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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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